10年懷孕14次 為躲坐牢反復墮胎再懷孕
原標題:10年內懷孕14次。在監獄中屢次墮胎和懷孕。

懷孕14年,10年,避免流產和再次懷孕入獄。
這名婦女因腐敗被判終身監禁。為了逃離監獄,在判刑后的10年間,有14名懷孕人員從監獄逃脫。
直到最近,新疆烏魯木齊市朱達克地區司法局再次向曾某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提案。這位39歲的曾梵志正式入獄。 (8月13日法律網絡)法律規定,懷孕的女性罪犯不得在監獄外受到監督和臨時處決。我沒想到曾梵志會利用這種人性化的規則。
曾曾懷孕14次,連續10年入獄。它不僅踐踏法律,還踐踏身體和生命。曾因腐敗被判終身監禁。如果他在獄中改革,他仍然可以減刑。今年,39歲的曾曾被判只有29歲,仍然有機會重新做到這一(tel:19136249486)點。由于逃離監獄的反復懷孕,這不僅浪費了10年,而且在監禁之后還判處終身監禁,而且由于懷孕的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這確實是“妻子和士兵的損失” ”。法律是一個嚴格的規則,盡管執法是靈活的,但執法的靈活性并不是踐踏嚴格規則的理由。
曾在懷孕期間逃離了監獄。 (當她被送到看守所時,她說她懷孕了。在她沒有入獄后,她去了墮胎。在曾的身體恢復之后,她將被處決并且她將懷孕。所以重復,從2006年至今,近10年,
曾曾懷孕14次,假懷孕1次,其余13次懷孕。這是對法律的違法和對法律的無知,這是非常悲傷的!/P>
反復懷孕,反復墮胎,對身體的傷害非常大,這點常識還沒有?你怎么能對身體開個玩笑?此外,胎兒也是一種生活(tel:19136249486),反復流產無疑是生命的踐踏。特別是,為了逃離監獄,我經常懷孕和墮胎,我可以看出胎兒的生活是多么的不尊重。一個不尊重胎兒和身體生命的人,我不知道她生命的意義和價值是什么。
特別令人驚訝的是曾曾多次懷孕過。曾某的反復懷孕應該是曾梵志的丈夫或男友的工作。曾梵志的丈夫或男友是否也是法律上的盲人,這樣法律是如此糟糕?曾梵志的丈夫或男友是如此無視曾梵志的身體,對胎兒的生命如此鄙視他是如此毀了他的妻子或女友以及不公平的胎兒?
為了逃離監獄和懷孕14年,我相信我不會逃脫監禁的命運。目前,曾已被正式入獄。
然而此案留給人們長長的思考:
首先,執法部門的耐心和人性是否過度?如何在臨時執行監獄的10年內實施?這名女性罪犯實(tel:19136249486)際懷孕了14次?第一次和第二次懷孕都沒有意識到減輕情感,第三次懷孕或第五次懷孕都沒有意識到他們試圖逃離監獄。執法人員是否過于傲慢,或者甚至可以說他們失業了?
第二,法治社會的建設必須加強法律意識。曾先生在案件中有法律意識嗎?她說她沒有,她知道她懷孕并逃出監獄;她說她不知道她不能以這種方式逃出監獄?特別是那個懷孕的男人真的是一個盲人,他甚至沒有最低限度的法律意識。第三,你可以忽略你的身體,但你不能反復鄙視胎兒的生命。
一次又一次,胎兒的生命,這種行為是否應該受到懲罰?應該有相應的規定嗎?一個女人一生中可以生育多少次,一段時間可以流產多少次,無論從愛好身體和珍惜生命的角度來看,似乎應該有相應的標準。為(tel:19136249486)此,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可以進行研究,以防止重復墮胎的發生。也許這只是一個案例,但既然有案例,你應該考慮堵塞漏洞。